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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京報訊 (記者劉洋 實習生鐘子晨)朝陽區總工會和朝陽法院聯合建立的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工作室,昨日在朝陽法院正式掛牌。據相關負責人介紹,該調解中心工作室此前已試運行5個月,接受朝陽法院委托調解案20件,其中16件調解成功。
  勞動爭議案件逐年遞增
  朝陽法院副院長龍雲斌介紹,近年來,朝陽法院勞動爭議案件一直處於高位運行狀態,數量逐年遞增,近兩年勞動爭議審判庭法官人均結案均在220件以上,而且案件判決比例高、上訴率高、一審息訴服判率低,矛盾化解難度大。同時,近年來,勞動關係複雜化,新類型案件不斷涌現,這也增加了審理難度。
  針對上述問題,朝陽法院之前與區總工會、區司法局、區信訪辦等6家單位形成聯動調解機制。此次朝陽區總工會調解員進駐法院,一方面能方便當事人訴訟調解,另一方面是分流化解案件,節約司法資源。
  訴訟全程都可進行調解
  勞動爭議案件在庭前、庭中、判前等整個訴訟程序當中都可以進行調解,以化解雙方矛盾。
  朝陽法院專門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民五庭庭長全軍介紹,為提高調解效率,法院限定的調解時間是在15日內,如不能調解,法院則繼續進行審理和判決;而調解方式除當面協調外,也可通過電話等其他方式進行,為當事人提供便利。
  ■ 案例
  扣發工資糾紛獲調解
  在簽署協議的當天,法院和工會調解員即調解成功了一項勞動爭議案件。
  某家政公司保潔主管小蔡於去年辭職,但公司認為其工作交接倉促,且有些昂貴的設備流失,故拒絕支付其最後一個月的工資6000元。小蔡提起仲裁後獲支持。公司不服仲裁,於是向朝陽法院提起訴訟。
  該案件承辦法官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,交由聯動機制調解中心調解,在工會調解員的調解下,雙方同意調解結果,即公司當庭支付4500元。最後,法院出具調解書,該案件即終結。
  此案調解員馬文佳表示,調解成功了,當事人就會自願執行,若當事人不服最終的判決,執行起來很麻煩。  (原標題:朝陽工會進駐法院 提速勞動糾紛解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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