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網訊 記者郭宏鵬 通訊員戴曉紅 曾群 女子因闌尾問題住院治療,後在手術過程中,醫生不慎誤傷骨神經。近日,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,判決被告某醫院賠償原告李某人民幣148956.18元。
  據瞭解,2012年3月17日,李某因腹痛首次入某醫院住院治療,後出院診斷為闌尾周圍膿腫。2013年3月30日,李某再次因下腹痛入住該醫院,後診斷為闌尾周圍膿腫,於4月3日在全麻下行闌尾切除術。術後李某感覺右大腿內側及膝蓋處皮膚有些麻木,伸膝障礙,屈膝正常。2013年4月15日,李某在另一醫院檢查,診斷為右股神經損傷(完全斷裂缺損)。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。  (原標題:切除闌尾誤傷骨神經 醫院被判擔責7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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