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甘肅網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(記者 許沛潔)這是一個包引發的命案,男子要送包,女子不接受,於是,男子打傷女子致其死亡。12月8日,當男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蘭州中院接受公開審理時,他以案發當日喝的酒太多為由,表示案發細節記不清了。
  據起訴書顯示,生於1975年的馬某某於2014年2月9日20時許,與女子梁某在榆中縣城關鎮一家休閑KTV喝酒唱歌期間,向梁某贈送女士挎包遭到拒絕,二人並因此發生爭吵,馬某某遂持梁某的背包擊打其頭部,並將對方推倒在地。梁某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,後經法醫鑒定,梁某系他人用外力作用擊打頭部導致重度顱腦損傷而死。次日,馬某某向警方報案。
  庭審現場,馬某某稱自己與女子梁某認識不到半月。“我和她什麼關係都沒有。當日許多同事說,是梁某的生日,我才給她買包的。”據馬某某供述,案發當日,自己從16時開始就喝酒,數量大約是一斤多白酒和12瓶啤酒,對案發時的具體細節記不清了。(來源:每日甘肅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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